关于遴选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的通知_教职所〔2017〕185号

2017-11-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受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委托,决定开展职业院校管理500强遴选工作,其中2017年拟遴选实习管理50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遴选工作,推动职业院校强化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学生实习工作,建立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实习制度,维护学校、学生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全面带动职业院校实习管理水平提升。

二、遴选条件

1.实习管理目标明确。坚持以人为本管理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以教育教学为重点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管理制度和程序规范。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及标准落实到位。实习组织到位,实习单位遴选合理合规,学校与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实习管理制度和程序完善,有关实习工作具体办法以及安全管理等制度性文件完备,落实实习过程管理责任制,对实习工作及过程管理到位。

3. 评价和监督到位。实习考核评价制度和标准科学合理,学生基本权利保障性高,实习教学效果明显。主管部门重视,建立健全地方性实习管理配套制度和激励措施,搭建了实习综合服务平台,实习安全监督检查到位,学生实习质量监控体系成熟。

4.管理经验典型。管理经验与做法典型、可借鉴,如在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评价考核、教学模式、实习管理信息化等方面有创新,可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遴选过程中,对教育部全国通报存在违规行为、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媒体公开报道存在违规行为且查证属实、学生实习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以及存在其他违规违纪事实的学校不列入遴选推荐对象。

三、工作程序与要求

1.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组织学校填报申报表(见附件)和相关支撑材料(如顶岗实习系列材料、校企合作协议复印件、实训实习环境、实习教学活动照片等),严格把关,做好初选工作,确定本地区推荐学校。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可推荐34所学校,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则上可推荐2所。我们将组织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评议遴选,确定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

3.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含计划单列市和兵团)填写推荐意见并于20171215日之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统一寄送至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地址:北京市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6层,邮编:100029),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huangpu@moe.edu.cn

联系人:黄璞 010-58581284 13552387569

附件: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50强申报表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

2017117

原文:http://www.civte.edu.cn/yjs/snxw/201711/767fdf29952b4d7d81e4ca32b110c4a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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